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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初,杭州网论坛上出现一个题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要卖地还债》的帖子。该帖援引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其网站上的一份公开信息,指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拟出让位于学院北校区西北角面积约60亩的地块。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开信息披露:“地块的出让将有效解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高负债问题”,“目前该地块正在编制规划论证方案”,“力争在明年(即2010年)6月底前具备出让条件的目标”。此帖迅速引起网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杭州市一位知情的机关干部说,“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公助性质的民办独立学院,土地是由政府划拨的,几乎是无偿使用。而且收费可以比其他公立高校高得多。现在碰到巨额负债问题,却可以改变教育用地性质,卖地还款,这种国有资源的部门化,肥了部门利益,却侵害了社会公平,更刺痛那些为支持教育失地农民的心。”
“一些高校贪大求洋,追求形象工程,当初托教育用地之名大量圈地,现在又可以拿出来高价出售,是否合理?是否违反国家土地政策?”一些市民提出质疑。
也有一些机关干部持不同看法,认为目前对负债高校来说,让政府完全替高校巨额债务埋单并不现实,靠提高学费也不行,卖地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浙大城市学院卖地还债事件折射出的一些信号令人担忧,如果任其蔓延,将使更多大学走入“圈地-贷款-卖地还债-再圈地-再还债”的怪圈,容易滋生教育腐败。
浙江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杨建华说,近十年来,由于高校扩招以及追求“高、大、全”的豪华办学之风盛行,不少高校债务越背越重。现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搞卖地还债,这显然不合理。如果不加以制止,马上会引发连锁效应,导致更多高校盲目扩张,产生新一轮教育负债。
杨建华认为,高校卖地还债,政府不能顺水推舟。针对目前高校的负债迷局和乱象,政府应对高校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制定措施加强高校的发展规划管理,严格控制高校基本建设和负债规模,并强化负债主体和管理者责任。
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副院长吴道富说,目前迫切需要改进的是对高校财政运作实施民主监督,加强地方人大对高校的监督,无论是建校时的征地,还是卖地还债等行为,不仅要取得地方政府的许可,更应当提交同级人大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允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