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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获得国务院批复,调整后保护区面积由97588公顷调整为35913公顷,调出的61675公顷土地既方便了自然保护区资源的集中保护,又为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提供了广阔的建设空间,极大地缓解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调整后的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5913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515公顷、缓冲区面积4334公顷、实验区面积27064公顷,由牡蛎礁、七里海湿地区域、贝壳堤青坨子区域等12块区域组成。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调整,将极大满足本市大交通体系建设的需求,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本市滨海地区,总面积97588公顷,1984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2年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部分,主要保护对象为贝壳堤、牡蛎滩古海岸遗迹和滨海湿地,对研究海陆变迁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均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历史的原因,自然保护区范围划定过大,给资源保护造成不便,也不利于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为支持滨海新区建设,同时便于集中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保护力度,2006年市海洋局提出了对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的意见。经过2年多的努力,形成了《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并于去年获得国务院批复。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把关,采取各种预防和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不良影响,并责成项目开发单位落实生态恢复治理和补偿措施;措施未落实的,暂停相关地区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