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受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新年伊始,北京二手房市场一夜之间由火爆转入冷清,不提元旦三天仅成交58套,1月4日——2010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二手住房仅成交376套;1月5日,二手住房仅成交401套,相比12月工作日日均1641套的成交量,让人不能不感叹市场变化之快。而即便如此,记者昨天从多家中介门店采访获悉,冷清的京城二手房楼市却暗流涌动,营业税优惠期限“2改5”等新政的实施或者传言出台,让北京二手房市场新年伊始便爆出不少问题。
“我在通州买的一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房子,却因为总价已经超过120万元而不能按普通住宅差额缴纳营业税,必须按照全款缴纳营业税。房价飞涨了一年,谁能告诉我,现在在哪儿还能找到符合标准的‘普通住宅’?”昨天下午,在中原地产东三环某门面店的购房人李先生无奈地如是询问记者。事实上,记者近日走访本市各大房屋中介门店发现,类似李先生这样因房价的快速上涨而导致自住需求被“非普通住宅化”的自住购房人非常多,本市普通住宅标准亟待提高也成了购房人普遍想法。
李先生告诉记者,在亚运村某咨询公司上班的他因为爱人马上要生小孩,家中面临“添丁加口”而急需买房。考虑到城区的房子经过2009年的飞涨已经不是他能承受的,便在天通苑买了套126平方米、总价150多万的房子。
“元旦前我就知道赶不上营业税优惠末班车了,所以12月23日营业税优惠政策出来的时候,看到未满5年的普通住宅可以按差价缴纳5.5%的营业税时,当时心里还特别高兴。”但是让他意外的是,昨天签约的时候,中介公司却告诉他,这套房因为总价已经超过了120万的五环外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必须按照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全额按5.5%、3%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契税,一下要多交6万多块钱的税费。
正如李先生所言,目前北京执行的普通住宅标准是2008年11月北京市建委出台的。根据当时的相关规定:北京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住房,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分别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不高于258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不高于210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不高于198万元/套、五环以外不高于120万元/套,才能算作普通住宅,才能享受营业税、契税等优惠政策。
对此,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认为,“现实的情况确实如李先生所说,目前进入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房源,七成以上都不符合这个标准,即便是像李先生说的天通苑这样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房子也是如此。”美联地产市场部张大伟告诉记者,“从元旦至今,美联一线的房屋经纪人每天会被多个买房人咨询这个普通住宅的标准问题,很多自住需求甚至因此放弃了买房。”
“二手房市场如此,一手房市场也是。2008年11月出台本市普通住宅标准的时候,当时北京房价的均价也就是在9000元/平方米上下,如今,一年过去,北京房价均价已到1.41万元/平方米,普通住宅的标准也应该及时调整。否则,自住需求都变成了‘非普通住宅’,不能享受到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那么,这与政府鼓励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拉动消费的楼市政策初衷也是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