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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7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日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
3、本次发行数量为3,3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其中,网下发行6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永太科技”,申购代码为“002326”,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64.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47.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18,600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177.01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30,372.51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67,000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36,627.49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09年12月10日在《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20元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T日,周五)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326”。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15:00之前,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主承销商将此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T日,周五)9:30-11:30、13:00-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6,500股。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9年12月3日(T-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