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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央企经办人员看不懂英文合同只能凭投行介绍
早在几年前,股神巴菲特就曾预言,“衍生品交易的魔鬼已经从瓶子里跑出来,它将成为一种破坏力巨大的金融武器”。如今,预言正在变成现实,“魔鬼”在席卷全球资本市场的同时,也将诸多中国央企拖进了深不可测的泥沼。近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公开发表文章,对央企涉足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数据
央企身陷衍生品迷局
早在今年5月,国资委就曾表示,为防范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出现风险,国资委今年将对央企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
近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最新一期《学习时报》上发表题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问题及风险防范》的文章,披露了相关情况。根据调查统计,目前共有68家央企从事各类金融衍生品业务,截至2008年10月底,共形成了114亿元浮动净亏损(详见下表)。
>>亏损原因
业务复杂风险巨大
分析人士强调,即便从事相对简单、正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都需要非常高的专业知识和风险防控意识。而一旦相关合约设计复杂,且存在一定欺骗性和迷惑性,那么央企要想不栽跟头就变得比较难了。事实上,大部分央企正是犯了这样的错误。
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上述文章中表示,非标准化合约多、交易对手集中、交易风险高;产品设计复杂、合约期限较长、风险敞口很大,是央企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存在的两个主要特点。
数据显示,目前有26家央企自行在境外从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OTC),且大都与交易对手私下签订的是“一对一”的非标准化合约,交易风险大,透明度不够。此外,还有8家企业集团通过6家银行购买了其推介的摩根士丹利、美林、花旗等境外投行设计的结构性利率掉期和互换产品。这些产品设计极其复杂,不但与若干年掉期利率指数挂钩,而且都借助数学模型进行市值估算。其中,某集团在航油期权上,竟使用了含有6种模型工具的结构性产品。由于这些模型非一般人所能弄懂,所以风险难以识别。
违规操作投行欺诈
李伟表示,央企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之所以发生巨额损失,企业追逐高额利润套利投机是要害所在,违规越权操作、风险控制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也值得深刻反思。
目前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央企,大部分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控机构。有些甚至将产品的买卖、资金的清算和交易的管理等本该分离的职能放在一起,失去制衡和监督。而根据对29家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调查,有17家未对下属企业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和定期审计,8家下属企业未向集团公司定期报告,以致总部无法全面及时掌握整个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
此外,目前央企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绝大多数都是财务人员,真正具有金融工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很少,有些不会估算合约市值和浮动盈亏;有些连产品模型都搞不明白,更不用说识别风险;有的甚至看不懂英文合同,只能凭投行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场金融衍生品业务战役中,部分国际投行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事实上,一些国际投行的欺诈行为是造成央企重大损失的推手。李伟指出,央企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普遍发生浮亏和损失,也与国际投行恶意兜售带有欺诈性、设计复杂的高杠杆产品有很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说,一些国际投行是罪魁祸首”。
-观点
不能因噎废食
尽管已经到了“谈之色变”的程度,但事实上,金融衍生产品实质上是中性和无害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合理、规范地使用这些产品。李伟充分肯定了央企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必要性。他强调说,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经营、投资日益国际化的今天,如果不能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的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功能,无论对一个国家经济和一个国际化的企业来说,都是巨大的风险。
“当前我国对能源、原材料、矿产资源等大宗商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在国际市场上是名列前茅的大买家,国际市场相关商品的价格波动给我国带来的冲击也是巨大的。这就意味着,如果不让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就相当于把它们的手脚捆起来,这些企业在不能对冲风险的情况下,就难以和国外公司抗衡。”李伟指出,央企应按照自身业务发展的要求,审慎理性地开展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