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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创业板上市证券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同时证监会还发布一系列相关政策,包括成立监管五处监管创业板,以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草案)》,其中涉及股票上市、暂停或终止股票、公司债券上市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而不是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核准,以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新增中止审查制度等内容。另外,深交所还公告,创业板交易费与主板相同。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较主板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专业性强,公司治理基础较为薄弱,股本规模较小,经营不确定性增加,因此证监会专门在上市部成立监管五处,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