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起,天津市开始实施全市药品集中采购等10项医改措施,现已取得成效。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就医,从即日起市卫生部门将在原10项医改措施基础上,启动14项新医改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以下四大类:一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卫生部门将主动协调医保部门完善医保相关政策,缩短医保结算周期;制定并完善本市基本用药目录,使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二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用2年时间对宝坻、宁河、静海、武清、蓟县的村卫生室进行新、改扩建,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帮助2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5所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诊疗硬件条件;推进塘沽、东丽、西青、宁河等区县级医院改扩建工程,使本市每个涉农区县都有一所三级综合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塘沽、宝坻、武清等区县中医院建设;将全科医师培养重点向农村倾斜,每年培训人数由180人调整为420人,其中360人为涉农区县人员;吸引更多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到涉农区县工作,确保他们经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后,到乡镇卫生机构工作可享中级、副高级职称工资待遇。
三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用3年时间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建设,在每个卫生院设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用3年时间进行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原有18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结合本市情况,落实国家新增的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免费查乳腺癌等项目。
四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纳入卫生资源调整规划的各医院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对具有公共卫生职能的医院人员工资给予定额补助,对承担应急救治任务的医院给予专项补助,制订市和区县对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四险”补助的具体办法;搞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重点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