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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09-3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8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参会11人,实际参会8人。董事卢彦昌先生委托董事郝于田先生,独立董事张玉利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刘忠立先生,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陈荣玲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环欧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天磁公司)存在以下两种业务往来:一是委托天磁公司加工碳极料、锅底料等余料提纯,二是向天磁公司采购生产辅料石英坩埚。
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合作不但有利于环欧公司降低生产成本,还有利于质量信息反馈、减少库存和占压资金。决定环欧公司2009年与天磁公司保持委托加工及生产辅料采购的业务往来。
因天磁公司是中环股份控股股东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的委托加工及生产辅料采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2009年1-6月份,委托加工、生产辅料采购交易的金额分别为318.83万元、26.98万元,预计2009年的交易额将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制度。2009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发生的生产辅料采购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与天磁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但2009年度内累计计算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金东虎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环欧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青洋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佳阳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环欧公司与包括青洋公司、佳阳公司在内的多家中间客户存在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的业务往来关系,其原因是基于各公司之间技术优势、客户资源、成本优势方面的互补。
环欧公司向青洋公司、佳阳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征单晶、气掺单晶、NTD单晶、MCZ单晶、太阳能单晶及硅片。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份环欧公司向青洋公司、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2,276.44万元、3,597.90万元、5,383.98万元、2839.92万元。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份环欧公司向佳阳公司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3,537.05万元、3,462.38万元、3,388.69万元、211.83万元。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份,环欧公司委托青洋公司、佳阳公司加工产品的金额分别为86.79万元、151.56万元、131.20万元、66.57万元。
因青洋公司、佳阳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全文系公司总经理沈浩平配偶王兰英的弟弟,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的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不但拥有高水平的内圆切片技术优势,还拥有大量的客户群,其中青洋公司的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佳阳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国外市场和新兴产业,与之合作有利于环欧公司参与国际化的材料竞争;尤其是受金融危机影响,硅材料市场出现了几年来少有的下滑,保持环欧公司现有的客户、现有的市场十分必要。决定环欧公司2009年继续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保持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的业务往来。
2009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009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佳阳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2009年度内累计计算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回避了此议案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请安艳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附:
安艳清女士简历:出生于1971年,本科双学士学历,1993年毕业于太原机械学院(现更名为中北大学)化学工程专业,1995年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曾任天津市天磁有限公司人事部长、技术中心主任、事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定于2009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定于2009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0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股票代码:002129公告编号:2009—3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交易的概述:
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洋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阳公司”)存在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的业务往来关系,其原因是基于公司之间的优势互补,主要表现为:
一是技术优势的互补。环欧公司在区熔单晶方面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技术优势,同时在直拉单晶方面也处于国内先进的技术水平,但在内圆切片方面的技术优势不明显。环欧公司占技术优势的线切割适合生产标准的、大直径的、大批量的、同规格的产品,而非标准的、小直径的、小批量的、不同规格(直径、厚度)的产品采用线切割工艺会造成高成本,尤其是内切的切片产品根本无法用线切割来实现。因此环欧公司对于用线切割生产成本高及无法生产的产品采用了与客户技术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
二是客户资源的互补。环欧公司为了能迅速扩大市场份额,采取的是抓大放小的销售策略,紧紧抓住大客户,同时对于多品种、小批量的小客户采取的是将硅棒卖给中间客户,再由中间客户经过加工后卖给最终小客户的销售策略。采用这样的客户资源互补实际上有效地扩大了环欧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范围。
三是成本优势的互补。对于同规格、同标准、大批量的切片产品由环欧公司生产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由于小客户分散但集合起来量很大,环欧公司为了降低销售管理费用,集中力量做大客户,利用中间客户做小客户,双管齐下抢占市场份额。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回避了以上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因青洋公司、佳阳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全文系公司总经理沈浩平配偶王兰英的弟弟,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的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全文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住所:武候区武侯科技园武科东一路8号
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电子产品,电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汽车配件。
截止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60.41万元,负债总额1681.32万元,净利润27.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单位名称: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明展
注册资本:433.72万元人民币
经营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蓉台大道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半导体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单晶硅棒、硅片及相关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止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31.50万元,负债总额334.18万元,净利润-88.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环欧公司向青洋公司、佳阳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征单晶、气掺单晶、NTD单晶、MCZ单晶、太阳能单晶及硅片。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份环欧公司向青洋公司、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2,276.44万元、3,597.90万元、5,383.98万元、2839.92万元。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份环欧公司向佳阳公司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3,537.05万元、3,462.38万元、3,388.69万元、211.83万元。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份,环欧公司委托青洋公司、佳阳公司加工产品的金额分别为86.79万元、151.56万元、131.20万元、66.57万元。
2009年度内,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009年度内,授权环欧公司与佳阳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2009年度内累计计算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关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不但拥有高水平的内圆切片技术优势,还拥有大量的客户群,其中青洋公司的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佳阳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国外市场和新兴产业,与之合作有利于环欧公司参与国际化的材料竞争;尤其是受金融危机影响,硅材料市场出现了几年来少有的下滑,保持环欧公司现有的客户、现有的市场十分必要。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环欧公司向青洋公司、佳阳公司销售产品及委托加工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将《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基于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在技术优势、客户资源、成本优势方面的互补,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之间存在着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的业务往来关系。因青洋公司、佳阳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全文系公司总经理沈浩平配偶王兰英的弟弟,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的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是环欧公司的重要销售客户,且青洋公司、佳阳公司拥有的技术优势及客户资源优势,环欧公司拟于2009年继续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保持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的业务往来。因而,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授权环欧公司“在2009年度内,与青洋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与青洋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的产品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与佳阳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2009年度内累计计算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我们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且认真审阅了如下文件:
1、《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2、《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对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并且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保荐机构对上述“环欧公司与青洋公司、佳阳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之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股票代码:002129公告编号:2009-3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
购买产品及委托加工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交易的概述:
公司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环欧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天磁公司),2009年存在以下两种业务往来:一是委托天磁公司加工碳极料、锅底料等余料提纯,二是向天磁公司采购生产辅料石英坩埚。
因天磁公司是中环股份控股股东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的委托加工及生产辅料采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金东虎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环集团拥有公司46.6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天磁公司是中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郝在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住所:河北区建昌道54号
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饮用水:桶装(18.9L)纯净水生产经营(有效期至2010年11月6日);磁性材料、净化设备、饮水器具、耐火陶瓷制品,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电器设备批发兼零售;劳务服务。
截止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9.51万元,负债总额133.23万元,净利润-257.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2009年1-6月份,委托加工、生产辅料采购交易的金额分别为3,188,313.3元、269,780元。
2、2009年度内,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发生的生产辅料采购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与天磁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
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但2009年度内累计计算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委托加工及生产辅料采购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关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天磁公司拥有生产纯净水、电子产品、耐火陶瓷制品的技术优势,并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鉴于天磁公司在碳极料、锅底料等余料提纯方面的技术优势和良好的管理水平;天磁公司生产厂地富足,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齐备,拥有废水、废气的处理专用设备;以及天磁公司拥有内部专业运输车队,运输成本低;同时,天磁公司2008年投资高纯度石英坩埚生产线,于2009年以高品质低价位为切入点进入半导体材料、太阳能材料等制造行业市场。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合作不但有利于环欧公司降低生产成本,还有利于质量信息反馈、减少库存和占压资金。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向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辅料及委托加工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存在以下两种业务往来:一是委托天磁公司加工碳极料、锅底料等余料提纯,二是向天磁公司采购生产辅料石英坩埚。因天磁公司是中环股份控股股东——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的委托加工及生产辅料采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环欧公司“在2009年度内,与天磁公司发生的生产辅料采购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与天磁公司发生的委托加工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在上述授权金额范围内发生的单笔交易不必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但2009年度内累计计算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上述授权金额的,应将超过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我们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且认真审阅了如下文件:
1、《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购买产品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的议案》;
2、《关于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对授权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中环天磁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辅料采购及委托加工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并且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保荐机构对上述“环欧公司与天磁公司购买产品及委托加工”之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股票代码:002129公告编号:2009-3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时间:2009年8月28日下午2:00时
二、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26日
五、会议议题
《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09年8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七、会议登记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
3、股东可用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会议地点。
4、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收发室。
5、登记时间:2009年8月27日9:00~12:00,13:30~16:30; 2009年8月28日9:00~12:00。
八、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的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2-23789787、022-23789760转3037或3105,传真:022-23788321。
3、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00384。
4、联系人:安艳清、孙娟红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4)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关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青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阳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及委托加工交易情况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5)如果委托人对上述第4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7)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