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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9-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47,980,208股,占总股本21.3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7月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以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并从上市公司置出不良资产的形式来支付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除鑫茂集团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送股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1.82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1月16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6年2月20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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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7月28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47,980,208股,占总股本21.3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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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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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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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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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鑫茂集团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改形成的限售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鑫茂科技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鑫茂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鑫茂集团没有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及以上股份的意图及减持计划。
鑫茂集团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鑫茂集团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鑫茂集团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鑫茂集团不存在公司对鑫茂集团的违规担保情况
3、鑫茂集团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鑫茂集团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