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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4证券简称:天津普林公告编号:2009~01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向关联方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06月06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于2009年06月1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全体董事单长寿、朱振华、关建华、金国光、林金堵、宋哲新、李莉一致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向天津国投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4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振华、金国光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天津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贷款总额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按照公司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期限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2.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5.47%。直接及间接持有天津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7.5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条款,本公司与天津国投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振华、金国光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天津国投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A3-31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A3-316
主要办公地点: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1109室
法定代表人:金国光
注册资本:8000万
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6687717701
主营业务: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贷款转让;办理与小额贷款相关的担保、咨询业务;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业务(国家有专项、专管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实际控制人: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该公司于2009年5月8日成立,尚无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3.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5.47%。直接及间接持有天津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7.5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津国投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合同》中规定,贷款的利率按照公司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期限基准贷款利率执行。董事会认为,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丰富融资手段,为公司未来发展拓展新的融资渠道。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首次与该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结论
经审查天津普林和天津国投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之间的《贷款协议》及天津普林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天津普林与关联方天津国投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之间的贷款行为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天津国投滨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从事贷款业务已获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天津普林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天津普林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天津普林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此天津普林上述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借款合同。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