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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人行天津分行获悉,本市将从即日起正式启动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登记工作。根据人行天津分行发布的公告,所有在天津市从事部分或全部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无论其是否经人民银行批准从事支付清算业务,都应在7月31日前到人行天津分行办理登记手续。
据介绍,特定非金融机构从事的支付清算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集中代收付、收单业务、银行卡跨行清算、银行票据跨行清算,多用途储值卡的发行与清算、可在单个法人机构之外使用的单用途储值卡的发行与清算,以及与上述业务类似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
据了解,此次特定非金融机构登记工作主要是为了掌握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情况,完善支付服务市场监管政策,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将对规范支付清算服务市场,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维护金融稳定,推动天津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为方便企事业单位办理登记工作,人行天津分行开通了咨询电话,号码为:2320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