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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家嘴金融论坛上,周小川、尚福林表示要完善新股发行制度。他们强调,新股发行制度的修改,要考虑参与各方的接受程度,不能闭门造车。如此一言,本栏开始担忧这种修改模式,只能让中小投资者换一种吃亏的模式。
新股发行的参与方,主要有上市公司、中介保荐人、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四方。这其中,前三方都有自己的话语权,只有中小投资者只能被他人来安排命运。事实也证明,即使是看起来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按账户配售新股,其他各方也完全有能力抢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那么有没有一种发行方式能够达到最接近于公平的地步呢?
从现有的发行方式来看,先由保荐机构询价,而价格制定的越高,那么上市公司肯定越高兴。保荐机构也能得到更多的发行费用,同时也给未来的上市公司们一个很好的案例,对于保荐机构来说无疑是一个正面的广告。而保荐机构的作用就是保证IPO的顺利进行,必要的时候包销股票。但从A股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必要的时候很少。
行情好的时候也就算了,一旦行情转弱,这种发行格局首先损害了机构投资者的利益。因为他们总想占中小投资者的便宜,搞了个网下配售,这种配售中签率高,但缺点是要锁定3个月。赶上弱市,3个月下来,股价早已面目全非,运气好的能混个保本出局,运气不好的干脆套牢或者割肉。
恢复按账户发行也不行。原因有二,一是每个券商手里都有几千个账户,一旦按账户发行,这些账户全能参加申购,中小投资者照样没便宜占;二是万一赶上发行不顺,原本有能力认购股票的大机构申购不足,可能会导致发行失败,这又动了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的奶酪。
怎么才能尽可能的公平,那就是把保护中小投资者这句话从口头拿开。不说申购,不说抽签,直接发行,次日上市。怎么发行?直接竞价,每个账户都可以申报买入,可以多次申报,申报后可以撤单,每次申报买入股数不限,跟平时二级市场交易一样,惟一的不同是全天申报时间只有买盘没有卖盘,到下午3点钟,由保荐机构卖出全部发行股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顺序成交,发行结束,出价高者先得,最后按能成交的最低价统一成交。比如发行中国建筑100亿股,大家申报一天后,3点时价格从高往低数到18元,那么就是所有高于18元的买入全部成交,等于18元的先报的成交,直到总量达到100亿股,全部投资者按照18元成交,发行结束。
这样做,即使不每天都对外宣称保护中小投资者,也是一个保护他们最公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