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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成立大会举行。会议通过了《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会长、副会长组成的领导机构。投票选举出李德福为会长,许立凡、谢强、徐树山、张建台等人担任副会长。来自环渤海地区37个城市的70家房地产企业获会员资格。
“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章程突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企业及社会服务的宗旨:包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团结商会同仁,发挥自我管理职能,面向市场,规范行为,为会员企业在津发展服务,在政府、社会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通过商业性的活动获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等内容。商会还强调将通过各种渠道向相关部门进行行业发展情况反馈,为房地产行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职能。
“商会”将优化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加快环渤海地区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是我国“十一五”时期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回顾三年前的这个季节,国家继3月中旬批复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后,又于4月下旬批准滨海新区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将滨海新区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整体战略布局。环渤海地区新一轮经济腾飞发展的序幕也就此拉开。
三年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环渤海区域各城市加快了以城市建设带动经济发展的步伐,并逐渐形成日益紧密的环渤海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包括北京、天津、山东、辽宁、河北五省区,环渤海经济圈是保证我国政治和经济稳定的核心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是三北地区发展的引擎,是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前沿区域。三年来环渤海经济圈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三年后的今天,受国际经济动荡、发展放缓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风险与考验。为促进经济稳步发展,国家再次出台了进一步的经济刺激方案,环渤海经济圈将因此承担更艰巨的经济发展重任和考验。“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此时成立可谓恰逢其时。因此,参加商会的领导对商会的成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的成立,为企业和企业、企业与政府搭建了一个广阔的交流、沟通渠道,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天津业界人士评价认为,加强区域合作,促进环渤海地区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议题,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不是单纯的GDP的增长,而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此,环渤海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是基础,合作是本质。这正是“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的成立的意义所在。
“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李德福会长表示,“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的成立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商会将在社会各界支持下,在广大会员单位共同努力下,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协调”的原则,进一步推动环渤海地区各城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商会”成立后将搭建环渤海区域房地产业科学发展的交流平台,起到整合优化环渤海区域房地产领域资源、扩大环渤海区域内部各地区房地产行业之间的开放、优势互补作用。从而带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使环渤海地区房地产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