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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于2009年4月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出席公司2008年度股东年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5人,共代表股份 346,023,541股,占公司总股份736,977,782股的46.95%,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依照规定程序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均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具有出席资格,并有权依其所持有和代表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46,023,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46,023,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46,023,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46,023,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47,750,854.13元(母公司),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6,078,536.9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3,829,391.1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本年度所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75,085.41元、提取2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6,937,713.53元,已派发2007年度现金红利29,479,113.52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实际分配的利润为232,637,478.64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08年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8年底总股本736,977,7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以上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46,023,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审计费用支付标准的议案》
决定支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6万元,其审计过程中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46,023,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46,023,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的议案》
决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具体是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储上海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具体是中国物资储运寿阳公司、河北中储物流中心、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中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前述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含前述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结算方式为双方互销售物资,做到每笔结算,达到日清月结。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双方互销售物资,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37,82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需进行修改,现将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第二章第十三条
原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主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物资批发、零售;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物资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电机及电器维修;电子衡器、包装机械、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相关产品(含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橡胶批发;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网上销售钢材;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棉花、化工产品储存、销售;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0年7月28日);煤炭批发(有效期至2010年4月1日);焦炭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食用油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主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物资批发、零售;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物资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电机及电器维修;包装机械、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相关产品(含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橡胶批发;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网上销售钢材;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棉花、化工产品储存、销售;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0年7月28日);煤炭批发(有效期至2010年4月1日);焦炭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食用油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服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46,023,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金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贾伟东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通过的事项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