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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获悉,为积极推动产业园发展,鼓励国内外优秀企业进入园区,该产业园正式推出了系列优惠鼓励政策。
其各项优惠鼓励政策包括:入区企业缴纳所得税天津静海县应留成部分,2年内80%奖励,从第3年起40%奖励,第6年至第10年期间每年奖励13%;入区企业的项目被列入市重大项目,从入区企业建成投产之日起2年内,由天津滨海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按入区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车船使用税80%,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40%奖励给入区企业;入区企业取得国内发明专利,经审查属实的,天津滨海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一次性奖励该入区企业10万元。对于上市企业的鼓励政策有,入区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市场的,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在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主板、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申请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一次性奖励乙方或入区企业2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