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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北京市政府昨日出台了《北京市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若干措施》以及《北京市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共计66项措施。从三个方面推进北京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实现。本报对其中部分措施进行了解读。
保增长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
北京市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京发〔2008〕8号),积极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持货币信贷稳定增长,为首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信贷支持
二、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构建要素市场体系
三、开展金融创新,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四、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社会民生的水平
五、建设和完善首都农村金融体系,切实增强金融强农惠农能力
六、强化金融风险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拓宽信贷领域 加快贷款审批
政策:为保持货币信贷稳定增长,为首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信贷支持,金融管理部门要指导银行机构认真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力争当年人民币贷款新增额不低于上年水平,各银行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新增额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同期贷款新增额增长幅度。银行机构要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拓宽信贷领域,加快贷款审批,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增加信贷投放,保证信贷规模与经济增长相适应。
解读:维持信贷的稳定增长,是确保经济复苏的主要环节,通过这一环节,可缓解企业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但在是否推出新的信贷产品的问题上,目前金融信贷产品种类比较少,应该推进,但一定要控制信贷过度扩张产生的风险,同时要加大配套措施的建设。
推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
政策:推动企业充分利用债权融资和股权出资,在高科技、节能减排、文化创意等领域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积极推动本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股权作为出资,在本市投资兴建符合首都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促进投资增长,优化产业结构。通过股权运作,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借助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上市等市场化融资方式,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促进企业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利用远期、掉期等汇率避险工具,锁定汇率风险,满足企业保值避险需求。
解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目前北京市已经进入金融结构调整期,这对于金融重组、转型、创新来说都是好时机。但金融创新向来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目前出海并购的内资企业越来越多,金融机构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的汇率产品从而规避汇率风险。另一方面,如果上述避险工具运用不当,将会变成投机工具,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
提升金融服务社会民生的水平
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推出消费信贷新产品,加快办理流程,繁荣消费市场。进一步改善银行卡用卡环境,推动刷卡消费;支持银行机构为本市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房屋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支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农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大力支持“家电下乡”工程,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加大对就业增长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担保、贴息等方式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积极性。
解读: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的关键,在于使百姓切实享受到实惠。但是从此前各银行执行7折房贷优惠政策的情况上看,金融机构在很多环节上给百姓设置了“关卡”。如何能够将上述要素转换为实际的金融服务,确实是对各机构的考验。
增强金融强农惠农能力
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合作开发符合郊区特点的农村信贷保险、担保联动金融产品;支持各区县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涉农担保代偿损失专项资金,对涉农担保机构当年涉农担保代偿损失率在8%以下、涉农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不足抵补的担保代偿损失,由市及区县财政给予补助;扩大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推动村镇银行的设立和发展,加快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规范引导与培训工作。
解读: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三农授信部总经理任志华表示,上述观点全方位地支持北京农村金融发展,有助于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同时对金融体系的上下游进行了部署,最终的目的是促进北京农村金融的发展。对于要素中强调的小额担保公司贷款,已经有规定此类公司贷款额度中的70%都要用于三农。另外,在这之前,上述很多要素都已开始落实,这次政策是将重要的东西都串联起来,有助于系统实施金融惠农政策。
强化金融风险管理
政策:强化对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提升融资服务支持能力;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加强对金融系统员工的职业操守教育,强化内部风险防控意识;整治非法金融活动,清理不规范的投融资广告,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
解读:证券维权律师郑名伟认为,在全球经济处于特殊历史条件之下,强化金融风险管理,维护金融安全稳定非常重要。原因是金融环境的不规范对市场回暖将造成很大影响,而上述要素中提到的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打击力度,郑名伟表示,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从发案源头进行遏制。
保民生稳定就业扩大就业
北京市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将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三、促进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四、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
五、完善就业特困人员托底政策
六、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
企业不裁员可享两项补贴
政策:企业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已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9%、失业保险补贴1%。岗位补贴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562元。
对享受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待岗转岗技能培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稳定就业培训补贴。凡经过培训获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在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初级工每人每月再给予200元,中级工每人每月再给予300元,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再给予400元的培训补贴。
资金来源:上述三项稳定就业政策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解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张琪表示失业保险基金要有三方面作用:为失业人员提供日常生活费用;通过转移性支付促进就业;预防失业。新政策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便是通过失业保险基金的转移性支付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稳定就业,保证企业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经营正常。
相关企业招用失业者可减免四项税费
政策:继续实施商贸、服务等企业招用城镇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企业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招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资金来源: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解读:此次政策加大了对招用失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其中一方面将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城乡,包括本市绿化隔离地区、4050、残疾等人员;此外,将过去需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才能享受的要求,降低到签订一年合同即可。
失业人员每年可享一次免费培训
政策:扩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范围,由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扩大到所有城镇失业人员;增加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次数,由终身享受一次调整为每年可享受一次。本市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一并享受。
资金来源: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解读:扩大了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群体,可以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借此机会增加自身“含金量”,可以调整自己的职业目标。由“终身享受一次调整为每年可享受一次”表示失业人员可接受较为连续的培训,为二次就业做准备。
个人创业首次贷款额提至8万
政策:鼓励本市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复员转业军人等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个人创业第一次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再次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上述贷款反担保比例由30%下调到20%。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制度,凡在城乡信用社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合伙创办小企业的,贷款额度由每人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不超过8万元,最高50万元。
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本市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市财政支出。
解读:北京市劳服管理中心副主任侯玉国表示,虽然个人创业首次贷款额度提高到8万元,但审批条件没有改变。
保稳定 帮扶企业应对危机
北京市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为进一步帮扶本市企业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增长,及时解决企业在经营运行、开拓市场、保障就业、融资渠道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促进产业发展
二、鼓励开拓市场
三、改善融资环境
推出六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
政策:按照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牵头组织推出本市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产业、都市工业等六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
解读:北京工业在2008年8月到12月连续负增长,全年增速回落到2%的低水平,2009年前两个月份的工业增速累计为-6.4%,形势依然严峻。市工业促进局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常青指出,六大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将完善产业链条、带动产业整合、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引导相关企业加快集群化发展。
9月30日前开工项目优先贴息
政策:北京将统筹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推动产业发展、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其中,对2009年重点推进的在建和新建投资项目,凡在2009年9月30日前实现投产的,优先给予当年固定资产贷款的全额贴息补助,补助时间暂为1年。
对有产品和市场的企业、供应商缩短还款期或买断供应商商品经营的商业流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流动资金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
解读:常青表示,上述措施主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开工投产,贡献2009年的经济增长。此外,这是北京首次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为有订单、有产品、有市场但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提供帮扶,使其顺利开展业务。
缴纳地价款可延长6个月
政策:根据措施内容,为加快工业项目落地,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将对支付地价款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地价款缴纳时间,并在支付部分地价款后可开工建设,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企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条件下,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加快完善用地手续。
此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建立企业税费缓缴机制。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对其应纳税款办理一定期限的缓缴手续。
解读:相关分析指出,目前工业不景气,企业资金有限,而地价款数额不菲,企业将资金全部拿来交地价款,将会没钱用于开工经营。因此,上述措施利于企业将一部分钱用来买地、一部分钱用来开工,待企业生产的产品卖掉后,再补上地款的剩余部分。既解企业燃眉之急,又增加开工建设项目,拉动经济增长。
2.5亿资金支持外贸企业
政策:统筹财力,将支持外贸发展、开拓国际市场的资金规模扩大到2.5亿元。调整中小出口企业的认定标准,扩大享受中小出口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地方配套政策的范围;提高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的补助比例;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的费用给予补助。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同时,加大对企业进出口的支持力度,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完善各类担保措施,降低企业资金占压成本;加大担保验放、应急验放、上门验放、预约通关和预约查验等便捷措施的实施力度,提高企业通关效率;加快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及核销、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等行政审批速度;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海关监管服务;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和功能作用,加快推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建设;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解读:常青表示,北京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是订单不足和资金紧张,部分企业停产、半停产和裁员,企业产品出口形势严峻。统计显示,北京两成左右的企业出现裁员现象。一些企业建议,政府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其中就包括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自己的周转压力、采取产品销售补贴、缩短出口退税时间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