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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银行驻点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员工,必须佩戴明显区别于银行销售人员的标识,在向客户提供服务前,也需亮明自己的身份。
昨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促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银监会将对银保业务中的细节进行规范。
《通知》规定,银行可允许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与银行销售人员共同对客户在银行规定的理财区域内进行保险宣传、营销活动。
同时,银行有义务规范驻点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严禁其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保险产品宣传材料必须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统一印发。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与普通储蓄柜台人员严格分离。
“这样一来,再去银行我就不用担心了。”得知银监会《通知》出台,此前曾在某银行营业部购买了万能险产品的市民岳女士这样表示。岳女士于去年8月在某银行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据她回忆,当时是一位银行柜员向其介绍的这款产品,并称就是一款储蓄类理财产品,但利率高于同期存款利息,且流动性强。今年年初,岳女士急等钱用,就想赎回产品,此时才被告知她买的是万能险,购买后短期内赎回会影响本金,而卖给她产品的并不是银行员工,而是保险公司人员。此后,她再到银行办业务,总是先问对方是不是银行员工。
事实上,由于银行员工与保险人员“混居”一处,上述事件经常发生,保险人员以银行理财经理身份,向客户推荐产品、甚至是误导客户购买产品的情况难以避免。为此,在银监会《通知》下发之前,上海市银监局刚刚叫停了券商、基金等非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网点的营销活动。但在北京,银保“混居”现象还在继续。记者昨日对京城几大银行支行营业部进行走访时发现,个别银行内保险产品由银行理财经理代销,多数支行安排有保险公司人员协助销售,且保险人员从着装上与银行员工没有明显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