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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4证券简称:天津普林公告编号:2009~00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02月03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普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普林”)书面通知,该通知称:
1.香港普林于2008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7%,每股转让价格为5.13元,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5130万元。
2.香港普林于2009年02月0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2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2389875元,平均每股转让价格为5.318元。
减持前,香港普林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649,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1%,全部股份已于2008年5月16日取得流通权。截至本公告日,香港普林共减持本公司股份12,32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
减持后,香港普林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320,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九年二月三日
股票简称:天津普林 股票代码:002134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PRINRONICS CIRCUIT CORPORATION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津普林
股票代码:002134
信息披露义务人:普林电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RINTRONICS ELECTRONICS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壳大厦,5楼,501-504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同注册地
联系电话:00852-2558158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普林电子有限公司卖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累计超过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一、释义
除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普林电子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普林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壳大厦,5楼,501-504房
法定代表人:周哲
注册资本:2元港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14486157-000-12-05-A
经营范围:制造
税务档案号:22/14486157
通讯地址:同注册地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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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三、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依照《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
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津普林股份39,320,130股,占股份总额的15.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8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7%,每股转让价格为5.13元,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5130万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9年02月0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2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2389875元,平均每股转让价格为5.318元。
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649,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1%,全部股份已于2008年5月16日取得流通权。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减持本公司股份12,32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
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320,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截至本报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津普林全部股份已获得流通权、不存在冻结、质押等受限情况。
五、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卖出股份情况:
除前款披露的卖出股份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六、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七、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查阅。
联系人:翟洁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航海路53号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联系传真:022-24890198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普林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哲
签署日期:2009年02月0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