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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天津出台30条措施促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加大各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支持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为企业搞好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30条措施。
一、建立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集中市级财政资金5亿元,按1:1比例匹配,支持区县增加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向辖区内所属困难企业和无主管部门困难企业提供资金担保。有资金、有条件的市有关部门,要设立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担保机构,与对口的企业集团公司资金相匹配,向行业内所属困难企业提供资金担保。经济功能区要继续增加贷款担保机构资本金,支持困难企业贷款融资。
二、积极筹措企业发展资金。充分发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运营平台功能。2009年盘活土地6000亩,筹集资金100亿元,为资本运营、企业东移搬迁改造、困难企业贷款担保和依法退出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强科技创新扶持。安排2亿元,支持5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上半年,使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全部通过认定,帮助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达到条件加快认定。落实对2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给予总额1亿元的打包贷款担保扶持。成立天津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四、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安排9000万元,支持优势企业发展。主要是支持本地建设项目采购本市生产的钢材,按照采购数量每吨给予生产企业100元的补贴;扶持200个有市场、有订单、成长性好的企业。召开建筑材料产需衔接会,促进建筑企业、工业企业加强合作。
五、扶持郊区企业发展。安排5000万元,用于郊区企业贷款贴息。郊区工业企业技改贴息条件由贷款20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0万元以上,对技术含量高的可进一步降低条件,将贷款额的贴息比率由2.5%提高到4%;对投资额800万元以上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改项目贷款,按央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每个企业享受贴息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六、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安排1亿元,支持区县及企业发展对外贸易。支持中小企业投保贸易信用险及取得保单融资,对于企业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国内信用险(代理进口保险和进口商品销售保险)保费支出给予支持。
七、支持商业企业发展。安排3000万元,用于直接拉动消费的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发展10个大型批发交易市场、10个特色商业街、5个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100个绿色农产品经营标准店、30个社区商业中心和1000辆便民早餐流动车。
八、促进旅游业发展。用市旅游发展资金对组织包机、专列和邮轮等招揽游客的旅游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已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全额缴纳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暂退部分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退6万元,国际旅行社退40万元,国际组团社退100万元。奖励和暂退金额共计4000万元。
九、扩大市场份额。基本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产品设备和劳务服务。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加大危陋房屋拆迁,实施鼓励购买商品房政策。加快组织“家电下乡”活动。
十、积极支持环保生态类重点工程项目。安排1亿元,用于实施建设项目收费减免和补贴政策。对2009年新建和改造的28座区县污水处理厂给予补贴,新建的每万吨补贴100万元,改造的每万吨补贴20万元;支持减产、停产企业的放射源等一类污染物搞好安全保障;支持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等项目。
十一、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协调各银行和金融机构,争取总行和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多增加存款,多发放贷款,多组织融资。积极落实我市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银行的贷款授信协议,实现资金与项目快速高效对接。2009年力争组织银团贷款80个,贷款规模达到1000亿元。
十二、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进程。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吸引外地机构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努力改善和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坚持为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服务。2009年力争有30家开业,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辐射各行各业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格局。
十三、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加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合作社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到农村增设网点,开展业务。建立政府支持的银企合作、贷款担保、信用合作、保险保障的融资平台,推行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产品和中小企业信贷保险产品,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金融机构风险顾虑的问题。
十四、拓宽融资渠道。用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险债权融资基金,落实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险债权融资项目。2009年力争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50家。大力发展集合信托、经营租赁和金融租赁业务,新增规模200亿元。积极组织相关金融机构支持我市企业通过多种手段融资。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支持相关业务机构在津开展个人消费金融业务。
十五、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直接融资。扩大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规模,力争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上市融资,推进已上市公司实现增发再融资。推动我市优势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完善和扩大产权交易中心、股权交易所、排放权交易所、商品交易所等市场功能和规模。畅通资金流动和资本退出渠道,活跃市场交易,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
十六、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对于用在岗培训、轮班工作、调整工时等办法安置职工的困难企业,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岗位补贴,期限为3至6个月,补贴人数最多不超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在岗职工总数的50%。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在岗培训费给予补贴,最高额度为人均300元。对于参加技能培训的,按照社会岗位需求程度和职业资格等级,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对困难企业与本单位大龄职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续签人数和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给予3到12个月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对困难企业停产期间组织职工积极求职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1到3个月的补贴。
十七、暂不调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008年城镇企业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260元,2009年暂不调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困难企业不能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自2009年1月起,可按上月职工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十八、阶段性降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费率。2009年阶段性降低困难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费率由9%降到8%。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费率由6.3%降到5.3%(含个人窗口缴费)。工伤保险一类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到0.4%;二类行业由1%降到0.8%;三类行业由2%降到1.6%。失业保险企业缴费费率由2%降到1%。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到0.5%。
十九、困难企业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困难企业暂时无力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可暂缓缴纳企业应缴部分,缓缴期限暂定为2009年内的6个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经核准的企业签订缓缴及补缴协议,并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记录连续计算。缓缴的养老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二十、实行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对招用农民工的企业,可按2%的费率先行参加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和工伤待遇。
二十一、扩大市场主体。支持发展契约制、虚拟制、相互制、有限合伙制等新型企业。允许自然人和法人申请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机构。鼓励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设立涉农服务型公司。对在本市设立综合性地区总部企业的,允许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字样。支持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经查询不重名的,允许保留原名称,后缀组织形式。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公司首次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10%的即可进行工商登记,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认缴的资本金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
二十二、放宽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可关联延伸和跨行业核定。对于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和经营范围可依申请按照国际通行的表述直接予以核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公司,可以不核定具体范围。
二十三、鼓励组合出资。境内自然人或内资企业可以经评估、可作价、可转让的公司股权作价,向内资公司出资,向已设立的内资公司追加出资,向银行等金融企业抵押质押融资。农民可以经评估、可作价、可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包括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作为出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十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商管理部门放宽个体工商户名称中行政区划的核准条件。将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核准权下放给区县。个体工商户可随资产转让其字号名称。一人可申办多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取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四年有效期限制。开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免收所有行政性收费。
二十五、提高通关效率。缩短A、AA类企业评定时间,A类企业申请审批时限由3个月缩短为1个半月,AA类企业申请在验证稽查后2个月内完成审核并上报海关总署核准。优先办理A、AA类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审批时间由10天缩短到5天。实行进出口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非涉税不查验货物和当日已办结缴税手续的货物,7小时内放行。实行A类及以上企业优先化验制度。改进检验检疫服务。
二十六、实行多元化海关税收担保制度。对具有金融机构担保的进口货物和中央大型国企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实行先放后税措施。对提供担保确有困难的企业,实施资产(包括进口货物本身)抵押担保。对在津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减征风险担保金,允许企业采取现金担保、金融机构担保、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总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开展加工贸易。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而缴税困难的企业允许暂入天津港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保税。
二十七、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主体部门将现行审批事项取消15%以上、调整15%以上,全市的市级审批事项在取消和调整后减少200项以上。市级部门推出100项“立等可取”、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办理的审批事项数量由目前20%提高到40%。各部门审批事项的现行承诺办结时限在5天以上的均缩减30%以上。市级各类行政审批涉及的申请材料要大幅度缩减。
二十八、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以投资项目和市场准入联合审批为重点,向区县匹配下放相关审批权限。对投资项目从核准备案开始到取得开工证涉及的各项审批,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的工业技改项目)下放到区县的审批权限为准,所涉及的环评、能评、人防、消防和开工许可等审批均下放到区县。对新设立企业所涉及的各项前置审批,以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权限为准,市有关部门原则上要将前置审批下放到区县部门实施。
二十九、强化现场审批和联合审批。行政许可中心全面推行“一审一核,现场审批”办理方式。各部门在行政许可中心的现场审批率要达到95%以上。投资项目审批阶段的备案和核准累计工作日,由原来的30天、45天分别缩减到26天、38天。对新设立企业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的办法,审批时间根据申请注册登记性质,时限定为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和12个工作日。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审批所涉及的中介机构的效率管控。
三十、减少行政收费和经营性收费事项。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行政性收费;取消工程质量技术咨询服务费;停止征收工业品许可证管理费、闸桥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国内植物检疫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落实取消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和企业年检验照费政策。自2009年1月起,对于投资兴办市场的,取消企业注册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涉及企业的管理、交易、手续、代理等3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2009年内一律减半收取。对困难企业现状补办类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房屋、土地交易手续费减收原标准的20%,期限暂定为1年。
北京日报:集资房超标按10%缴纳地价款
北京市建委、市住改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超标面积部分缴纳地价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超过规定面积的,要按集资建房建造成本价的10%缴纳地价款。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职工必须限定在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其中住房未达标职工如果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必须按评估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退出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现住房。”
按照要求,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规定的面积标准,规定面积标准内的部分,按照建造成本价缴纳集资款;超标面积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缴纳集资款。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超过规定面积的,集资合作建房的单位必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按集资建房建造成本价的10%缴纳地价款。
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产权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超标部分面积在产权证附件注记。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再上市出售时,按集资合作建房建造成本价缴纳集资款的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房有关上市出售政策执行,超标面积部分按商品住房上市出售政策执行。
河北日报:家电下乡政策河北省将实施4年
从2月1日起,河北省正式启动“家电下乡”,该政策将实施至2013年1月31日,共计4年时间。
《河北省家电下乡实施方案》规定,补贴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确定产品具体型号。
对农民购买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国家将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3%直接补贴消费者,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河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凡是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均给予财政资金直接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河北省农业户口并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所有人员(简称购买人)。有效时间为:凡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人在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业务的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按照规定,销售网点应当在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的3个工作日内,把购买人的基本资料、产品相关信息录入到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销售网点终端。购买人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可以跨年度申报。购买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能够证明购买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示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
大众日报:山东省工业经济出现回暖迹象
日照钢铁产销量不断创新高、山水集团水泥产量达到全国第二、 20家地方炼油企业恢复生产……来自全省经济第四次工业经济运行电视会议的信息显示,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全省工业生产快速回落的趋势有所缓解,钢铁、化肥、炼油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已经出现了逐步回暖迹象。
“去年我们投资30亿元开工建设了18个项目,这些项目今年都要建成投产。到年底,我们熟料和水泥的产量将可达到6050万吨,实现24%的增长。”山水集团董事长张才奎在谈到企业发展时充满信心。这个集团目前是全省最大、全国第二大的水泥生产企业。张才奎说,国家投资4万亿元扩内需保增长,水泥行业是受益比较大的行业,“2009年全集团销售收入可达到135亿元,同比增长12% ”。
山水集团是我省工业企业发展信心逐步提升的例子。情况显示,当前我省企业对投资的信心不减,晨鸣、华泰分别投资94亿元和56亿元的“林纸一体化”造纸项目进展顺利,亚太森博、金东、王子等造纸企业也都抓住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时机规划了2009年的新建大项目。
钢铁等重点行业的发展是工业经济的晴雨表。目前,我省钢铁、化肥、炼油等企业生产能力开始恢复。情况显示,1月份,济钢、莱钢、青钢三大钢铁企业产能发挥已经由去年10月份的70%恢复到90%左右,企业库存下降,产量回升。去年10月份全省有10家尿素生产企业停产,到今年1月份已经有5家相继恢复生产。全省21家地方炼油企业除莘县炼油厂外,其他均已恢复正常生产。“去年11月底,全市规模以上停产半停产企业为365家,到1月中旬,这个数字已经下降为153家。”临沂市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目前,投资类产品价格小幅回升,电解铝、水泥、尿素等产品价格逐步稳定。统计显示,现在每吨电解铝价格基本维持在11500元到11700元,普通水泥每吨250元到270元,尿素价格每吨1600元左右。受国家投资政策拉动,螺纹钢、小型材、中厚板、热轧板的价格1月中旬比去年12月初每吨回升300元左右。
我省广大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坚持以销定产,让利不让市场,表现出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变能力,企业产销衔接总体保持较好水平。去年12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为99.83% ,比11月份提高了1.86个百分点。
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企业出口难度仍然很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整个工业经济的恢复仍然需要一个过程。
辽宁日报:本溪44个重点项目进入“国家队”
新年伊始,从本溪市发改委传来好消息,该市已有44个重点建设项目被纳入到国家去年新增1000亿元的计划,并已到位国家资金1.537亿元。上级之所以如此青睐本溪市,是因为他们对项目精挑细选,优中选优,以质取胜。
去年是本溪市的“项目年”,200多个大项目齐头并进,特别是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出拉动内需的4万亿元基建投资大单后,引发了新一轮的投资冲动。面对基层涌动的投资热,本溪市领导态度明确:项目是经济发展的载体,也是缓解金融危机的措施。但项目一旦上错,就会起到反作用。
为此,本溪市成立了由专家和领导组成的项目审查组,并从实际出发,制定和执行了“三上三不上”的项目建设原则。 “三上”即上为主导产业锦上添花的项目;上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惠农项目,主攻有地方资源优势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上城乡基础设施项目,还清基础设施上的历史欠账。 “三不上”是不乱铺摊子,不上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项目;不上单纯出卖资源项目;不上那些准备工作不到位、自有资金不落实项目。
经过严格的筛选和把关,最后,全市共敲定了414个重点项目。这批项目又分三大等级,其中120个被列入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