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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08〕17号),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就2008年度本市职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调整等有关问题下发了《关于公布200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及2009年度各项相关待遇标准。
该通知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确定了2008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200元,增幅为16.9%,月平均工资为2600元,日平均工资为119.5元,小时平均工资为14.9元。2008年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579元,增幅为19%,月平均工资为3465元。2008年本市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990元,增幅为15.7%,月平均工资为2416元。《通知》要求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依据本市职工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相关待遇,按2600元和3465元为基数计算。
就算有那么多,天津的房价收入比还是严重不合理,天津买一所小房子50W的,不吃不喝要17年的时间,等于17:1,而世界银行制定的房价收入比标准是5∶1,联合国的标准是3∶1。
调查了很多人及单位均离此数甚远,不知怎么个算法?
统计的口径可能不一样,比如民营企业的职工可能不在统计之列,而民营企业的职工工资通常是向最低工资看齐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去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是820元,而许多台、日、韩、香港等外资企业职工(工人)的工资标准也是贴着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统计口径更科学,则统计数字会低于目前的水平,但偏低的平均工资数据会影响政府的收费标准。
有大款年收入百万的 把我们背上去了
已经工作近20年了,距离这个标准还差了很多,真不知道调查统计的都是何许人,是否应该让我们这些底层的领导们对照一下,呵呵。
都不知道这些是怎么个统计出来的,我好像就没有这么多!
瞎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