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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民众将钱用于集资建房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
张涛说,现在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是许诺高回报。有一些集资者也用一部分钱投资了一些实业,但这些实业所取得的利润都微乎其微,甚至是赔钱的。集资者所谓的高回报都是用后来投资者的钱,来还前面投资者的本息的。“吉首发生的投资者因开发商资金断裂,面临血本无归的事件实际上就属于非法集资。”张涛说。
但是对于民众将钱用于集资建房的行为,张涛则表示不属于非法集资。他说,非法集资重要目的是为了赚钱,而民间建房,借贷实际上是为了排忧解难。不过张涛提醒大家注意,集资建房存在巨大风险。因建房的环节比较多,周期比较长,成本如何控制是一大问题。由于时间长,房屋能不能最终建成也是一个风险。此外,集资建房的资金由谁来控制,操作起来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