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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开发银行公告表示,其将于2008年12月15日招标发行2008年第二十五期金融债。
本期债券为采用数量招投标方式发行的2年期投资人选择权债券,按年付息,债券发行量不超过300亿元,债券票面年利率另行公告。投资人可选择在2010年12月18日向发行人全部或部分回售该债券(回售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或继续持有该债券至2015年12月18日,如投资人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则后五年(2010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18日)的债券票面利率在前两年票面利率的基础上加点,增加基点数另行公告。投资人如选择回售债券必须在2010年11月18日前告之中央国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托管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保留增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