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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放贷被写进条例
条例的最大突破是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刘萍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准入门槛参照今年央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可能适当放宽。其中关键点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另外,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公司老板和高管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条件者向银行主管部门提请前置审批,后到工商部门注册。
解读
个人放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说,中小企业在就业方面做出巨大贡献,却越来越难以应对融资难的瓶颈,“企业普遍不景气加上金融危机,使得原本就条件苛刻的商业银行越发惜贷”。
根据草拟的《放贷人条例》,民间借贷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和农民,用动产和不动产做抵押。
对于如何保障放贷人的利益,以避免出现更多的债务纠纷,刘萍认为,应该充分相信放贷人的智慧。她认为最重要的问题是有效地杜绝非法集资,“针对这个问题会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在规模上进行控制,一旦发现有人利用放贷非法集资,就将取消他的放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