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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消息称,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一旦条例获得通过,则意味着银行在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被彻底打破。
从央行的表态看,《放贷人条例》将引导民间资金合法进入中小企业及农村,具体方式是批准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设立贷款公司。
将允许个人从事放贷业务
在周末举行的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央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透露,如果《放贷人条例》获得国务院通过,未来将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从其透露的相关信息上看,央行有意引导民间资金流向中小企业,以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日益困难的局面。
不过这种“个人直接与企业协商”贷款模式,可能更适应实力强劲的个人客户以贷款公司为载体运作。“这在东南沿海地区的确已经非常普遍,”沪上一信托公司研发部总监表示。但实际上,融资困境是全国普遍的问题,而其他地区又不具备浙江等地特殊的、亲属纽带式的经济生态。如何粘合资金供给与需求方,这或许是《放贷人条例》广泛发挥效应所必须面临的问题。
银行重启“委托贷款”
本月上旬,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已经推出了“个人委托贷款”业务,试图破解这一局面。根据其业务规则,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和借款人协商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只要利率浮动不超过央行规定的上下限。而对于这一模式,其他商业银行同样表现了兴趣。
招行投资银行部有关人士对本报表示,目前企业的市盈率普遍比较低,即使以股权抵押方式进入企业,对于投资者而言也是很好的时机,而银行凭借多年与中小企业的业务联系,可以更多地为投资人筛选出合适的投资对象。
“虽然现在还没有正式签约,但已经有很多客户对类似投资方式表现了强烈的兴趣,”光大银行内部人士透露。
银行可帮助控制风险
某银行私人理财部总经理认为,如果投资者直接向企业放贷的法律障碍没有了,实际上拓宽了个人理财、投资的渠道。据央行研究局对全国31个省区调查后发现,针对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平均利率大概在12%~15%。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这一收益可以“一扫”其他投资品种,但风险同样不可忽视。
“如果银行有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信贷以发展自身中间业务,肯定需要为客户提供更为充分的项目风险、收益评估报告,并指导客户定价,”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一研究员分析说。以光大银行为例,在提供“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时,虽然银行不为资金提供担保,仅是代客户发放,但“银行将监督企业使用资金并协助客户收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