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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9.19”救市行情从终点回到起点,大小非问题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识到大小非问题对中国股市的危害。如何解决大小非问题成为A股市场必须面对的问题。为此,有人提出“用优先股化解大小非”的思路。
实际上,早在1998年、1999年中国证券市场第一次讨论国有股减持问题的时候,用优先股解决国有股减持的思路就被提了出来,但这一思路当时并没有被采纳。因此,如今再次提出用优先股来化解大小非,同样还是行不通。
首先,是涉及大小非的利益问题。大小非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一个利益问题。作为优先股固然可以每年从上市公司获得固定的收益,但这份固定的收益却是相对有限的,远不如从大小非直接上市流通中获得的利益多。因为大小非一旦上市,少则可以获得几倍的收益,多则可以获得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益。面对如此悬殊的利益差距,大小非怎么会愿意转化为优先股呢?
其次,是涉及股改契约问题。自2005年以来,中国股市进行了全面的股改。在这次股改中,大小非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因此而获得了大小非上市流通的权利。如果要将大小非转化为优先股,此举不仅有违当初的股改契约,而且股改时大小非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该如何善后又是一个问题。
此外,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上市公司的控股权问题。如果将大小非转为了优先股,这自然涉及上市公司的控股权问题。因为根据规定,优先股是没有表决权的——除非涉及优先股赎回等特别议案。没有了表决权,自然也就没有了控股权,这不仅控股股东一千个、一万个不答应,而且也不利于上市公司本身的稳定发展。
正是基于上述分析,用优先股来化解大小非是行不通的,解决大小非还必须寻找另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