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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理由是为了提高银行资源使用效率,可以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在以往银行一次次试探性的收费中,同类理由被反复使用。
银行卡服务收费适当与否,在契约的框架内才能说得清楚。银行在发放银行卡时,与用户之间建立了合同契约关系,如果银行单方面更改合同违背契约,那么,用户就能追究银行毁约之责。银行的信用卡大战,大家耳熟能详,各家银行纷纷与发薪单位、与水电费管理部门合作,把一张张的小额卡发到每个用户手中,如今却在国庆长假后突然对服务项目一一收费。收费可以,但必须走程序正义之路,通过必要的协商,通过听证,或者通过缓冲期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单方面的收费服务,违背了公平契约精神。
银行认为自己处于充分竞争领域,因此,银行卡与存折收费是市场行为。此说有偷梁换柱之嫌,众所周知,银行是高门槛的审批行业,绝非仅有资金者所能进入,所谓竞争,很多时候是具有垄断资源者之间的协商,储户、用户没有多大发言余地。
国外银行卡有收费与不收费,收费标准各不相同,主要根据银行的服务对象而定。美国的大银行多数要求储户账户余额不低于1500美元至2000美元,一般银行是不收取借记卡月费或年费的,有些甚至不收取交易费。有些小银行,对免月费或年费的标准更低,只要账户余额有几百美元,就可以免月费或年费。对于借记卡交易费的收取,主要取决于借记卡的交易方式。一种是在线交易,也就是用银行卡直接付费;第二种为线下交易,这种交易有些类似于使用信用卡,线下交易方式是绝对不向持卡人收取交易费的,而是由商家向银行支付。如果银行违背合同收费,消费者有权质疑、起诉,但银行通常不会这么做,因为信誉是银行立足的根本。
在银行卡收费过程中,体现了银行信誉不佳、用户知情权与博弈权不够,这根源于银行的垄断性质。其实,不管是不是收费,给予消费者知情权与消费选择权是关键,有了行业开放,消费者才会拥有多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