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日前公告,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获有条件通过。
根据此前公告,福建阳光拟向第一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阳光集团控股子公司)、阳光集团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购买阳光集团持有的福州汇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等资产。天津天保基建拟向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发行6,900万股股份,收购天保控股持有的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13%的股权。上海外高桥拟通过向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发行A股,购买外高桥集团持有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38.35%股权等资产。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四川恒康发行不超过39,088,729股股票,收购四川恒康持有的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