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月26日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提及,相关部门正在商议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修改,以从法规上予以保障,进一步限制大额现金的使用。
唐旭认为,不同于国外对于大额现金交易的严格规定,我国居民普遍具有现金交易的习惯,而这也给反洗钱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为有许多犯罪行为都与现金交易有关,“比如逃税、毒品交易甚至行贿受贿都用现金。”他表示,现在拟对大额现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实际上是想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税收、收入的合法性等,同时也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但是长期的习惯很难一下子改变,故目前将从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和大额现金交易客户身份识别两个方面加强管理。
所谓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要求金融机构报告客户单笔或单日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交易。而大额现金交易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则要求金融机构对一定金额以上的金融交易,必须识别客户身份,以防止匿名或假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