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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昨日公告,公司签署《关于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份额认购确认书》,承诺认购投资计划份额人民币80亿元,投资期限为12年。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于2008年8月21日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受托合同,设立“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规定,投资计划拟募集人民币100亿元保险资金,以专项债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天津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系统一期工程、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和天津至汕尾公路天津段项目;其投资期限为12年,年度投资计划管理费率为1.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国人寿控股子公司,中国人寿持有前者60%的股权。
受托合同规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股份公司作为基础委托人,有权补充认购剩余投资计划份额;债券投资计划在委托人划拨至托管账户的第一笔委托资金达到一定额度时,或划拨额度虽未达到规定的额度,但项目方(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承继人)予以认可时成立。
上述投资计划于2008年9月5日经中国保监会予以核准。
东海证券研究员陶正傲表示,由于公告中没有公布债券利率,所以无法对该投资进行详细的投资赢利测算。但是考虑到近来债券市场行情不错,预测该投资债券利率会较大高于一年期国债。此外,由于受托人为中国人寿控股公司,剩余部分又有望由中国人寿集团公司认购,“相当于中国人寿独家承揽了这一项目”,这也将较大提高项目收益。
中国人寿高层曾在多场合表示将加大债权投资力度,使其资产和负债更加匹配,获取稳定投资收益。保监会也正在修改相关规定,拟放宽险资投资范围,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投资比例上升为上季末总资产的8%。业内人士分析,受股市下跌等因素影响,下半年将有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