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今后在抚顺经济开发区落户的企业均可冠以“沈阳”字头。这是沈阳、抚顺两市工商局新近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沈抚同城化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确定的。虽然两市同是重工业城市,但是产业结构有较大差别,具备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基础条件。
这次两市联合出台的促进企业发展的措施,内容包括建立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沈抚两市工商登记注册部门的协作和衔接,鼓励、支持同城区域内投资者跨地区进行投资经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