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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专家几乎一致认定起征点需要调高,但究竟应该调整到多少则有很多的猜想。在网上,各路精英纷纷建言,一时间按年申报、按地区标准、按历史同比等各种方法齐出。
“我12个月每个月收入都是3000元,需要纳税900元;而如果我有6个月拿5000元,6个月拿1000元,这样12个月还是3.6万元,可是纳税就要1350元。”一位网友举例说明按年申报可以“合理避税”。 做保险业务的王先生告诉记者:“6月份我领取佣金3000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就扣去几百了,倘若7月份收入是零的话,谁也没有给我们任何生活补贴,怎么过?”显然,现行按月计算的个税标准让他有“朝不保夕”的担忧。
分地区定标准应该是大家提出的主要建议之一。不少人提出,因为每个省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所以全国的征税标准不宜统一。很多人都建议:“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大城市可以考虑定8000到1万元,西北地区可以考虑定3000元。”
另外,还有市民从历史的角度提出要提高起征点,有人以上世纪80年代举例说:“80年代一般人工资在50元左右,那时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是800元,是工资的16倍。现在一般人的工资都在1500元左右,按同等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应为2.4万元。”
“虽然现在还不太可能做到,但是应该积极研究个税起征点挂钩CPI的机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只有建立起相应的机制,起征点的调整才不至于陷入“始终慢一拍”的尴尬。
经济学家魏杰则更强调“避免起征点一刀切”的重要性。他表示,对于京沪等大城市来说,考虑到房价等因素,5000元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因此制定起征点时,理应尊重各地区生活成本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