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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600881)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7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承诺函,鉴于公司良好的资产质量和发展前景,长春市国资委就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事宜做出特别承诺。
长春市国资委目前持有亚泰集团196,725,744股股份,自长春市国资委出具承诺函之日(2008年7月23日)起,上述股份将继续锁定(包括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和协议转让等形式)两年;自长春市国资委出具承诺函之日起的两年内(2008年7月23日至2010年7月23日),若亚泰集团股票价格低于每股30元(该价格如遇除权除息将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长春市国资委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持有的亚泰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