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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4证券简称:天津普林公告编号:2008-01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07月14日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航海路53号公司二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单长寿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31,700,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原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增加:上述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人员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赞成131,700,137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新
3.结论性意见: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34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08-020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8年度中期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报告期业绩
1、业绩预告期间
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
公司于《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幅度不超过3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左右。
4、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78272.23元
2、基本每股收益:
0.186元(以07年中期加权平均股本155013148股计算)
0.118元(以07年利润分配后比较股本245849768股计算)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1)由于人民币持续升值,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增加;
(2)由于原材料涨价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3)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收益。
四、其他说明
上述业绩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