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论坛 | 财经 | 体育 | 时尚 | 地产 | IT | 健康 | 环保 | 滨海 | 保税 | 旅游 | 天视 | 婚嫁 | 家电 | 家居 培训| 不良信息举报
京津冀 | 民生 | 好人 | 理财 | 泰达 | 文娱 | 汽车 | 安监 | 教育 | 亲子 | 红桥 | 高新 | 电台 | 国土房管 |发布系统 |二手房 天津通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时代财经 > 中国经济 > 经济信息 正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国林地全面推行家庭承包制
http://www.enorth.com.cn  2008-07-15 10:38
我来说两句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网友评论 1 条,查看全部
[444793] 福建省 网友:ggggg 于2008-07-16 10:56 发表评论:

  2元一亩的山林地,你要吗?腐败的福建三明将乐县白莲镇大王村,就是这样的典型!县里维护的就是那些腐败份子的利益,上山看到的都是村长书记的山,旧社会有地主,现在有林主,我们农民的权益谁来关心?建设和谐新农村就这样建设的?林权改革就这要改的?1998年已去世的人,2002年还会签合同,卖30亩的山,却可以砍50亩的树...谁来救救我们可怜的农民?7月15日,当地政府把采访的记者扣押起来,天理何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19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