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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们的单次空中出行成本将增加20元至50元。
昨日,记者从多家航空公司获悉,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已正式向各大航空公司下发文件通知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事宜,上调比例为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这一上调口径与本报6月24日刊登的《燃油附加费上调已上报发改委》报道口径完全一致。
不过,昨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的官方网站并没有挂出这一上调的文件原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内部人士称,发改委官方网站将在明天挂出相关文件。对于一些航空公司提前对外透露文件内容,该人士说:“我们与各航空公司说好的要在发改委官方网站挂出相关文件后再对外宣布此事,他们怎么就提前说了?”
对于民航局官方网站昨日也没有挂出相关文件,该局一工作人员则表示,此事是由国家发改委负责的,发改委尚未正式挂出文件。
根据上述文件,自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另外,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DFMM/DFPP。
不过,7月1日前已出票的2008年7月1日(航班日期)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出票日期在7月1日之前的客票如需在7月1日(含)之后改签乘机,则需换开客票,补收燃油附加费。
这是我国航空公司从2005年8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后的第四次上调。国内航空公司上一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是在2007年11月5日,距此次时隔半年时间。
燃油附加费的涨跌跟国际航油价格浮动直接相关。我国从2005年8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此后历经三次上调,到2007年1月份首次出现下调。此次上调后,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已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
143美元国际油价再创新高
由于投资者担心伊朗问题可能导致国际市场原油供应紧张以及美元汇率继续走软等因素,纽约市场油价在6月30日开盘前电子交易中突破每桶143美元,再次刷新历史最高纪录。
美国第一大投资银行高盛公司当天发表报告称,国际原油价格飙升的主要原因是供求失衡。不过,美国期货价格委员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24日的一周里,包括对冲基金在内的主要投机资金在原油期货市场上大量增持看涨仓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