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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孟建):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的组成部分,天津市“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于6月5日正式启动。记者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天津市在征信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很大进展,已经为660多万自然人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由于个人信用档案的存在,今后市民若有不良信用记录就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数据库。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更多地了解征信知识,避免不良记录的发生。
天津:660多万人已建个人信用档案
在发布会上,人行天津分行副行长朱志强强调,随着征信系统建设的逐步完善,征信服务日益影响人们的日常经济生活。面向社会公众的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已经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针对目前天津在征信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情况,朱志强表示,近年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总行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推进征信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到今年3月末,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分别为天津市67000多户企业和660多万个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累计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及个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220多万次;全市金融机构通过查询征信系统,累计拒绝潜在风险的贷款申请3146.9亿元,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利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发现潜在客户,为603户中小企业授信64.8亿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质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也积极利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行业信用建设和执法管理提供支撑。
普及征信知识 活动贴近百姓
据悉,此次以“我与我的信用记录”为宣传主题,“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为宣传口号的大型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旨在通过采用多侧面、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方式,普及征信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和认识征信;引导更多的公众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帮助公众关注自身信用行为,掌握建立良好信用记录、科学管理自身金融活动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金融机构信贷人员规范使用征信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为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此次宣传月安排了包括广播短剧、小故事、有奖问答、信用记录关爱日、个人信用报告现场查询、百姓征信问答、征信知识竞赛等多项贴近百姓的宣传活动。据悉,本次“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将持续到2008年7月5日结束。
个人信用档案按月更新 信息包括四大类
据人行天津分行征信管理处处长杨秀生介绍,个人信用数据库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采集个人信贷信息,在此之前发生的但已还清的信贷信息不会被采集,而自2004年1月1日开始尚未还清或之后新发生的信贷信息,个人信用数据库都会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按各信息来源本身的业务周期,即各部门自身信息的更新频率更新信息。一般来说,贷款等经常发生变动的信息,按月更新。但随着技术的进步,更新频率将会逐步提高。
那么每个人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又包括哪些内容呢?人行天津分行副行长朱志强解释说,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采集的信息包括以下四大类:一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担保信息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四是信贷信息以外的信用信息:如公积金、质检等非银行信用信息。随着条件的成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还将采集更多的信息,以全面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据了解,如果市民想了解自己的征信信息,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或塘沽中心支行进行免费查询。
提醒:四种情况易导致不良记录
由于个人信用档案的存在,市民若有不良信用记录就会被立即记入个人信用数据库。目前产生不良记录的原因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按时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二是按揭贷款、消费贷款等贷款的利率上调后,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而产生的欠息逾期;三是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而形成的逾期记录;四是信用卡停用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年费而形成的逾期。
有了不良记录后,市民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就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银行贷款不被批准等等。那么如何避免不良记录的发生呢?人行天津分行副行长朱志强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发生信用交易后,应随时留意还款日期,加强与金融机构信贷员等有关业务人员的联系,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信用卡透支额。在信用卡停用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同时,应注意与商业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的利率条款,如果采用的是浮动利率,还款的利率会随着基准利率的变动而变动,这时要注意,利率变化会引起月还款额发生变化,应该及时向商业银行了解新的还款额度,并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