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的消息称,到2010年,呼和浩特市将建设近6万套、38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为确保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受益人群规模合理,呼和浩特市在新出台的规定中,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申报程序作出了明细化的规定,对已批准半年未开工的项目,将取消其项目资格。据了解,为确保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呼和浩特市还规定,新立项的商品房项目中应配套建设适当比例的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