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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程序化、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建立和谐执法新机制。
辽宁省工商管理局法制处负责人介绍,所谓说理式行政处罚,就是以说理的方式来取代执法当中存在的个别蛮横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这对工商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和谐执法,缓解社会矛盾发挥积极的作用。
同时,这个局还以附件的形式下发了《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参考样本》,为全省各地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提供蓝本。
记者看到,以处罚无照经营的“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蓝本,在固定格式中,既有当事人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现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等自然情况,也有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无照经营的行为,以及主管领导批准立案的具体时间和案件证明人材料、处罚的法律依据等。让被处罚的当事人一目了然,心服口服。有关人士称,这种说理式行政处罚,将有效避免以往由于随意性构成的不和谐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