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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是指股权分置改革后,法人股在限售期届满后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小非”是指占总股本5%以下的限制流通股,“大非”是指占总股本5%以上的限制流通股。
“大小非”的限售期分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证监会2005年9月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规定,股改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在一年的锁定期满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换句话说,“大非”在股改两年以后方可全流通;“小非”在股改一年后即可全流通。
限售股上市流通将意味着有大量持股的人可能要抛售股票,这就造成原来持有的股票可能会贬值。
“大小非”解禁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市场上股权持有者成本结构的失衡,“大小非”1~2元左右的持股成本与普通投资者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别必然破坏市场的内在平衡机制。就股权投资而言,在健全的市场机制的制衡下,大股东要想持续地获得较高的股权收益并保持控股地位,就不能轻易地抛售股权;而要想获得股权溢价收益,就要有失去控股权的准备。这种制衡机制是内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