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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慈善事业,努力工作,无怨无悔,这是我的人生追求”,天津靖凯建筑有限公司董事、第六分公司经理、大港区慈善协会副会长王明立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从1983年下海经商至今,二十多年间,王明立在事业发展上收获了累累硕果,但他事业成功不忘回报社会。早在创业之初,王明立便与慈善结缘,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记者从天津市慈善协会了解到,无论是2000年安徽大水、2003年抗击非典、2005年印度洋海啸,还是边远山区、贫困家庭,都留下王明立捐助的足迹。秉承着“施恩不图报”的王明立一直把慈善视为自己的人生追求。
与慈善事业结缘
《经济周刊》:在发展自己事业的同时,您也为天津慈善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那么最初是怎样的动因使您与慈善事业结缘?
王明立: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家住在大港区港新村,每天早晨起来去石化四区吃早点,总能看到一个智障儿童在早点部里寻找吃的,有些人就把自己的残羹剩饭倒给这个智障儿吃,我看见了心里很不舒服,就每天也给他买一份儿,从那时起我就萌生了一个念头,如果有一天我有能力,一定要办一个慈善机构,专门帮助弱势群体。
《经济周刊》:我们从慈善协会了解到,您参与慈善事业十多年了,您怎样看慈善事业的内涵和功能?
王明立:慈善是指个人、群体或社会组织自愿向社会、弱势群体或受益人无偿捐助钱物或提供志愿服务的行为,是帮助人们摆脱各种困难、走出困境、抵御风险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途径。它关注的对象是弱势群体及脆弱社会成员,它的性质属于志愿性公益事业。通过慈善事业,奉献爱心来实现自我价值,培养人的善良意识,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同时,慈善事业也能有效调剂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
《经济周刊》:你参与慈善事业主要侧重哪些方面?您每年会在慈善事业上投入多少资金和精力?
王明立:可以这样说,慈善事业是我事业的一部分,慈善已经和我的企业分不开了,甚至我把它当作企业发展的动力,因为我想,如果企业搞不好就没有能力搞慈善。每当慈善协会有什么会议或者活动与我在企业的工作有冲突时,我总是放弃自己企业的工作。做慈善事业我没有具体规划,但我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我知道谁有困难,我就会去帮。我帮助过边远地区的小学生、贫困的中学生、身患绝症的患者、孤儿、孤寡老人、军烈属等社会弱势群体,还有2000年安徽大水、2003年抗击非典、2005年印度洋海啸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至于投入多少资金我没有计算过,捐款从百元到数万元不等。
施恩不图报
《经济周刊》:我们从慈善协会了解到,2004年大港区慈善协会成立,您将自己积攒了16年的十万元钱全部捐给慈善协会,您当时是怎么考虑的?
王明立:近年来,大港区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但由于种种原因,少数弱势群体还是面临困难,对此区政府十分重视,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些生活问题,取得了一些好成绩,然而从实际情况看,事事靠政府是不现实的,因此大港区于2004年7月成立了大港区慈善协会。当我得知这一消息后,心里非常激动,因为从十多年前我就有一个夙愿——自己成立一个慈善机构,帮助弱势群体和特别渴望帮助的人。就这次机会,我义无反顾地拿出积攒了16年的十万元钱捐给慈善协会,实现自己多年的愿望。我这样做,为的是能够带动全社会共同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经济周刊》:您从2000年开始,长期资助一名因车祸死亡的外来务工者家庭近万元,资助10户困难家庭,十几位孤老人3万余元,但这些都是您“偷偷”做的,其实做慈善是一件好事,您为什么会如此低调?
王明立:我知道做慈善事业是一件好事,不然我也不会去做,但终究我能力有限,和那些大慈善家比起来太微不足道了,没必要炫耀自己,我只是做了自己愿意做的事。而且从做慈善中我也得到了很多,这些年,每当我从被救助者的眼睛里看到希望的光芒时,我会非常欣喜。
《经济周刊》:有些企业做慈善的同时也收获了品牌的宣传,您怎样看这个问题?
王明立:我认为如果企业是用慈善的方式来宣传自己的品牌也是一件好事。从另一个角度看,企业是把一些广告费用到了慈善事业上,既帮助了弱势群体,又使企业收获了效益,我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践行慈善收获大于付出
《经济周刊》:您先后荣获市级先进个人、市级文明市民、市级优秀党员、“九五”立功奖章、天津市第一届“慈善之星”等殊荣,对此您有怎样的感受?除此之外,您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过程中又收获了什么?
王明立:这些年政府给了我很多荣誉,但是我并不把这些当作资本,我是一个很不愿意炫耀自己的人,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我自己愿意做的,为了慈善事业,努力工作,无怨无悔,这是我的人生追求。但是做社会公益事业仅靠几个人的能力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伸出热情的双手,敞开友爱的胸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中国传统观念认为,慈善是一项助人为乐的事情,往往讲求“施恩不图报”,但我从中收获了很多,每当我为下岗职工重新安排了工作,让失学的儿童重返校园,看到他们从困境中站起来,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那就是我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候,也是我得到最大收获的时候。
《经济周刊》:您怎样将这种价值观传递给您的员工?您如何认识发动职工参与慈善事业与建设企业文化的关系?
王明立:我经常和职工们讲,帮助他人是一项行善积德的事情,舍得舍得,有舍必有得,你舍去的是金钱,可你得到的是快乐,是安慰,是幸福。我还对职工们说,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如果平民慈善不开发,要想使慈善事业得到很好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平民慈善业的开发,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互助合作意识、道德意识和公心意识。因此我们在企业内部也搞了一些“一日捐”、“定向捐”等活动。不在乎多少,重在参与,这也体现了一个企业的文化。
《经济周刊》:作为第一届慈善之星,你如何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慈善的关系?
王明立: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曾经说过,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目前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对环境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既包括基本的社会责任,也包括企业对社区、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和捐助、保护弱势群体等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如果一个企业做到了遵守法律、依法纳税、保证了员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遵守商业道德等就可以说这个企业履行了最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但还不能说这个企业已经达到了较高层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还应在参与、支持、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有所作为,这样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也提高了企业自身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经济周刊》:从您切身的感受来说,你做慈善事业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疑惑或问题?
王明立:从我自己的切身感受来说,我做慈善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从来没有人让我去做,我完全是自愿的。我从2007年第六期慈善杂志上看到了一则消息,湖北受助大学生没有表达谢意,被取消受助资格。我个人认为不妥,有的人不善于言表,并不能说他没有感恩之心,相反有些人捐了一点钱就想要别人感激涕零,涌泉相报,这种心理又包含了多少善良的成分呢?无声的资助最动人、最纯洁,一个真正想帮助别人的人,是不会在意有没有报答的,更不会在意那一声谢谢。
《经济周刊》:您对天津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哪些建议?
王明立:从慈善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说道,我国的慈善事业未进入世界先进行列,许多企业家还没有进入角色,许多官员还没有将社会慈善意识看作必须具备的内在精神,更多的人还没有把社会慈善意识视为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在此我建议要增强人们的社会慈善意识,把对慈善事业的关心,视为自我价值实现的方式,我希望大家都来参与慈善事业,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常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