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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对于被誉为中国经济“中流砥柱”的151家央企,国务院国资委下发指导意见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内,央企应履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等八大社会责任。
国资委昨天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称,今后一段时期内,央企履行社会责任要重点把握好八个方面: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这八个方面是立足央企整体特点,结合当前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的具体要求。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介绍,联合国于2000年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联合国在《全球契约》中要求跨国公司重视人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和反腐败,以克服全球化进程带来的负面影响。2003—2006年的第一个业绩考核任期中,央企取得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如石油石化央企在国内成品油与进口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加强管理与降低成本,保证了国内成品油的稳定供应。
截至目前,已有中远集团等11家央企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而国家电网公司于2006年在央企中率先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获得了各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