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北京市人均使用面积为20.06平方米。目前本市商品房中,塔楼户型的使用率一般在75%至80%之间,板楼户型的使用率普遍在80%至85%之间,如果按80%的使用率估算,本市人均建筑面积约在25平方米左右,根据《补充通知》的政策精神,如果三口之家住房面积在75平方米以下,购买第二套住房还有望按“首付30%以及基准利率下浮15%”的贷款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