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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17个县已被命名为“中国旅游强县”。
这17个县包括辽宁的桓仁满族自治县、浙江的淳安县、安徽的黟县、江西的婺源县、山东的长岛县、河南栾川县、湖北神农架林区、湖南凤凰县和宁乡县、广东清新县和梅县、广西阳朔县、重庆巫山县、四川九寨沟县、云南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陕西扶风县和新疆布尔津县。
国家旅游局日前委托省级旅游部门派出验收组,对17个试点县进行了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论,这17个试点县均达到了“中国旅游强县”的标准。
国家旅游局负责人表示,创建旅游强县,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的延伸和扩展,是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战略向更广阔领域推进的重要举措。希望获得“中国旅游强县”称号的县继续深化创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提升县域旅游产业素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