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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竟有97%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与此同时,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将其调高。(11月5日《中国青年报》)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至今不过两个年头,人们因何又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了呢?这肯定与近两年来物价涨幅过快,居民生活成本直线上升有关。从房价到能源价格,再到食品等生活资料价格的上涨,已超出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是高达97%的民众感到个税起征点偏低并期待将其调高的主要原因。而个税起征点过低,使得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缴纳的“主力”,个税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并未充分实现,个税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贫富差距加大的一个诱因。
刚刚结束的十七大,提出了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社会目标,若个税起征点过低,我们的个税制度便难免成为影响该目标如期实现的一个因素。而民众由此产生的被剥夺感,也成为阻止更多人享受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的一大障碍。这与十七大报告总结的“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之“富民观”相悖。国家发改委先前发布的《对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现状的总体判断》指出,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较大。而贫富差距过大则难免会令广大低收入者产生强烈的相对被剥夺感,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使得社会矛盾变得愈加复杂化。
再者,目前调高个税起征点,实施藏富于民之减税政策的时机业已成熟。据报道,十多年来,国家财政收入每年增长幅度都超过14%,近6年增长更是接近并超过了20%。在这种背景之下,适时调高个税起征点,实现藏富于民,是促使工薪阶层步入中产阶级之路的前提和保证,更是消解物价过大涨幅的制度性保障,从而切实消除公众日渐强烈的相对被剥夺感。
减轻个税强国先富民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就此联合开展了一项调查。3698名参与者中,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与此同时,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能将其调高。(《中国青年报》11月5日)
两年前,全国人大把个税起征点确定为1600元时,就有许多专家学者以及众多的民众普遍认为,起征点过低,难以实现二次分配的公平愿望。此次调查,再次印证了这一观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了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宏伟目标。这些表述,不仅反映出最高决策层对收入格局的高度重视,而且还传递出“强国”与“富民”齐头并进的可贵信号。
在笔者看来,以中国当今的现状,要实现二次分配的公平和效率,以及“强国”与“富民”并重愿景变为现实,最现实最直接的措施,就是国家启动减税计划,而启动减税计划的突破口,应从个税肇始。因为,个税缴纳者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如果这部分社会中坚力量的财富分配处理不周,就不可能实现十七大勾勒出的宏伟蓝图。
在这方面,世界上不少曾实施减税计划的国家,也大都从减征个税作为引子,以此推出一揽子减税政策。比如说,近些年来,德国、美国和法国等国家掀起了一股削减个人所得税的潮流。比如2000年德国财政部公布的税制改革方案,将最高边际税率由2000年的51%降至2001年的48.5%;法国2000年8月的减税方案,将最高税率由2000年的53.25%降至2001年的52.75%;美国到2006年,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将从39.6%降到35%。
与此同时,个税起征点多少才算合适,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算法是,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应达到起征点的一定倍数。比如,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到现在,起征点已调高到1600元,而据国家统计局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起征点仅为月工资的86.3%。两相相比,现在的个税起征点明显过低。
更为重要的是,现在,我国完全具备了减征个税的经济实力。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远高于GDP增幅,2006年将近4万亿元,今年有望突破5万亿元。此外,还有预算外收入,比如各种行政性收费、土地出让金等等,约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还有垄断国企利润也相当高。财政部7月2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仅仅2007年上半年,国有企业实现税后利润7535亿元,同比增长31.5%,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5418.3亿元,同比增长29.6%。再加上我国外汇储备已居世界第一位,超过1万亿美元。
在这种世界减税潮流和雄厚财力背景下,国家完全应该反哺民众,让利于民,全面启动减税计划。因此,从各方面的情况权衡来看,启动减税计划应从个税肇始,这不仅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更尊重民众的意愿。
确实应该调整,减税乃大势所趋。
概念错误,不是起征点,而是免征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