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
会议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面临严峻的挑战。必须立足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会议指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紧紧围绕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把防治污染作为重中之重,对水、大气、固体废物、生态安全、农村污染防治、海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环保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保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
会议认为,2001年10月以来,国务院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为合理界定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中的职能,更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决定,在此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8项。取消和调整这些审批项目,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