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3日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市保险公司需定期披露综合赔付率及退保率等内容。
《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会计数据、财务指标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已赚保费、投资资产、未决赔款准备金(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非寿险)、赔付支出;已赚保费增长率、投资收益率、综合成本率(非寿险)、综合赔付率(非寿险)及退保率(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