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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外汇局公布的《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让很多心仪香港市场已久的内地股民喜笑颜开。不过,个人投资者如果要乘政策东风,顺利在香港市场降落,需要了解包括开户、注资、投资、结汇以及关户在内的五步曲。
外汇局将试点地区选在天津滨海新区。天津的投资者享受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他们可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中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
外地很多投资者却在开户问题上犯了愁:如何才能跨越地理限制如愿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户?不过,试点方案规定,中国银行其他境内分支机构与天津中行签订合作协议后,也可办理天津中行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见证开户,及代收中银国际证券代理账户开户申请材料。
记者昨日致电中国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得知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将针对VIP客户办理天津分行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见证开户,至于什么时候将面向普通个人客户开通这样的服务,“还要等总行通知”。据悉,本外币总额超过50万元即可申请中行VIP客户。记者又致电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得知北京分行尚未开通这样的服务。
记者随后联系天津中行的客户服务中心,被告知“天津中行正在积极向上级管理部门报批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和具体开办时间还不确切”。
根据试点方案,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不得存取外币现钞。投资者可以通过将自有外汇或购汇划入证券投资外汇账户。购汇进行投资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中行天津分行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开户凭证,即可通过中行天津分行或者中国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办理购汇,所购外汇将直接汇入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
同时,投资者还必须在中银国际开立证券代理账户。天津中行负责中银国际证券代理账户开户文件的见证,并将申请材料转交中银国际。中银国际根据天津中行转来的材料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为投资者开立证券代理账户。
外汇局规定,个人在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时,必须以在资金账户存有的足额外汇或在证券账户存有的足额证券为前提,严格杜绝融资融券和买空卖空。
投资者也可以将证券投资外汇账户的本金和投资收益兑换成人民币。如果以自有外汇投资的,其本金应划回本人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如需结汇,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收益及购汇投资的本金可划回本人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直接在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办理结汇。值得注意的是,在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直接结汇的资金不纳入个人结汇年度总额,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结汇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申请关户的,应先关闭在中银国际开立的证券代理账户,再关闭在天津中行开立的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