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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天津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加快增长,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平稳增长,人均现金收入达到5499.7元,同比增加539.3元,增长10.9%,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5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加快增长,撑起农民增收的半壁江山。上半年,天津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2144.1元,同比增长14.2%,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2个百分点,对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9.4%,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6.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增速加快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几年来天津市每年都颁布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对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促使农村居民在企业得到的收入明显增加。二是随着天津市农村居民打工人数的不断增多和劳动力价格的持续上涨,使得上半年农村居民在本乡地域内提供其他劳务收入快速增长。三是今年天津市加大了对村集体的转移支付力度,加之受去年底行政事业单位增资翘尾因素的影响,上半年天津市农村居民从乡村集体得到收入同比增长7.2%,从行政事业单位得到收入增长9.2%,拉动农村居民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收入增长了7.8%,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