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于近日出台并予以实行。《办法》确定了在天津市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所有者或是管理人为车税额的纳税人,并确定了各种车辆、船舶适用的年税额。普通家庭用的小型客车年税额为420元,微型客车年税额为300元。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分别为:大型客车,540元;中型客车,510元;小型客车,420元;微型客车,300元。此外,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业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90元,摩托车180元。
从事公共交通运营业的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确有困难的,对其公交运营的车船,可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具体规定由天津市地方税务部门制定。
请问车辆怎样分类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