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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食品安全牵涉国计民生,国家质检总局出台这个规定,初衷确实是保护食品安全,但从立法逻辑及具体执行效果来看,其中的规则逻辑混乱,执行起来也将是掩耳盗铃。
这个《意见》最大的问题,在于看似从民生角度考量,却漠视了下层民众的生存权。这种市场准入歧视性规则,将使大批寄托百姓创业梦想的小作坊陷入尴尬境地。《意见》中还说,“力争到2009年,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下降50%。”——难以想象,这个几乎是战略性的质监局计划,竟与中央政府正推波助澜的创业热潮背道而驰。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要和谐发展,下层民众的创业机会和就业率非常关键。如果社会结构和经济体系无法提供下层进入上层,单店扩张连锁的通道,那么这个国家将面对严重的社会风险和经济危机。像美国餐饮巨头肯德基,创业初期不过是哈兰·山德士在家乡开张的一个小作坊;在日本,其对产业的规划,主导思路就是保持用夫妻店来保证高就业率。
可以推想,两年后真要关停一半的小作坊,意味着失业率要上升多少?
不难看出,这是缺乏智慧的武断指令,透出弱肉强食的政策,不但阻碍经济发展,也不利于饮食文化的保护。在民间,像“驴打滚”、“油炸鬼”等等有特色的食品,往往只有小作坊愿意生产。
放弃产业标准,只以规模论质量,所谓大就是好,小必定孬——这就是该《意见》逻辑错误的命门。好在在市场调节这只巨手下,所有不合利益逻辑的行政行为都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
首先,如果这些小作坊本身是违法乱纪的黑窝点,他们会主动站到阳光下承诺么?剥夺他们的违法利益,无异于与虎谋皮。换句话说,只要他们承诺不进阳春白雪的超市,他们就能在集市上祸害下里巴人?
其次,如果小作坊本身就是合法经营,产品符合质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又有何权力规定人家的产品不能进超市?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这些规定真要落到实处,执法的机构和人员又在哪里?
所以,拍脑门行政,搞形式主义误国害民,必须坚决杜绝。